侍产假是指男性雇员因伴侣分娩而可请的有薪休假,让父亲陪伴及照顾新生儿,共同分担家庭责任。香港自2015年施行《雇佣条例》修订,规定合资格男性雇员可享有最多5天侍产假,这期限是以每次分娩计算,而不限于合法婚姻关系,未婚父亲亦有权申请。
全港男性打工仔共有的劳工福利
根据法例,所有合资格男性雇员均可申请侍产假,无论是否与婴儿母亲有法定婚姻关系。侍产假最初于2015年实施,当时为3天,2019年起增至5天,雇主须支付放假期间每日平均工资的五分之四作薪酬。
请侍产假的条件?
申请侍产假需符合以下条件:
- 必须是初生婴儿的父亲或有婴儿即将出生
- 按连续性合约受雇于同一雇主
- 已依法定程序通知雇主放假意向
此外,雇主有权要求员工提交书面陈述,包括婴儿母亲的姓名、预计或确实出生日期,以及证明申请人是婴儿父亲。提供个人资料前,应先取得婴儿母亲同意。
放侍产假薪酬如何计算?
只要雇员在放假前已连续受雇满40星期,并在放假后12个月内向雇主提供所需证明文件,即可收取侍产假薪酬,金额为过去12个月每日平均工资的五分之四。如雇主违反规定拒绝给假或支付薪酬,将会被检控,最高罚款可达5万元港币。
几时请侍产假?
申请侍产假须至少于预产期前三个月通知雇主,确切放假日期可于放假前5天内告知。5天假期可一次过放取或分开放,但必须在预产期前4星期至婴儿出生后14星期内使用完毕。
如果婴儿不是在香港出生,如何提交出生证明?
申请时需提交出生证明书作为证明,证明中须有申请人姓名及「父亲」身份。如婴儿于海外出生,则提交当地出生证明;若婴儿未能获得出生证明,则可提供医生出具的出生证明书替代。

